关于中国洗协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分会换届工作推荐及自荐常务委员、副会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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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会员单位、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单位: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分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第二届全

各会员单位、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单位: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分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第二届全委会于2019年11月组建,将于2024年11月到届。根据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章程》《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秘书处已成立第三届全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组,并遵循“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请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填写分会第三届分会常务委员、副会长及人选申请表(见附件2),并请于10月15日前传真或E-mail至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秘书处。将于2024年12月 11 日在上海市召开“第九届(2024)中国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行业年会暨清洁分会三届一次全委会”。
联系人:赵历梅 13811922086
E-mail:zlm@ccia-cleaning.org
附件1:I&I清洁分会工作条例(讨论稿)
附件2: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第三届分会常务委员、副会长及人选申请表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工业及公共设施清洁分会工作条例

(讨论稿)

第一条 组织概况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分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隶属于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分会由从事工业与公共设施及商用清洗剂、原料及相关清洁设备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贸易等领域的成员单位组成。
第二条 工作职责
分会执行中国洗协章程,在中国洗协理事会的领导下,根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分会致力于为企业和行业提供相关服务,充当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桥梁,以促进行业进步与经济发展。
第三条 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行业与中国洗协团体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订和修改,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
2.组织国内外技术交流,收集并分析科研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和制订计划,协调成员单位,促进行业科技合作与进步。
4.开展工业与公共设施及商用清洗剂和清洁设备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工作。
5.密切与中国洗协各分会、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信息沟通。
6.充当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反映成员诉求,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
7.协助编辑和出版《中国洗涤用品工业》杂志的“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专刊。
8.承办中国洗协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会员申请条件
1.从事工业与公共设施及商用清洗剂、原料及清洁设备生产、科研、教学、设计、贸易及相关领域的单位,且已加入中国洗协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成员。申请单位需推举一名负责人作为代表,提交至分会秘书处。
2.尚未成为中国洗协正式会员的单位,如认可并履行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工作条例,愿意积极参与分会活动,可先行参与相关活动,但应尽快申请成为中国洗协正式会员。
3.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的成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监督分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组织机构与任务
1.全委会: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全体成员组成全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或专题会议,交流技术、市场与管理信息,探讨行业性问题,并讨论分会工作及计划。
2.常委会:全委会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常务委员单位,常委单位推举一名负责人出任常委。常委会由20至30名常委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行业共性问题。
3.会长与副会长:常委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6至10名,每届任期五年。
4.秘书处:常委会设秘书处(通常设在会长所在单位),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至2名。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聘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5.任命与审批:全委会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以及由会长提名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需报中国洗协批准后生效。
6.专业工作组: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关专业工作组,由常委会提名组长,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活动,并协助秘书处工作。
7.顾问: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可聘请长期从事本行业工作且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担任顾问。
8.变更管理:如副会长或常务委员在任期内退休或离职,原单位应及时书面通报分会秘书处并提出变更人选,经会长确认后报中国洗协备案。
第六条 条例生效
本条例经常委会制定修改,并经全委会讨论通过后生效,报中国洗协备案。
第七条 条例解释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国洗协I&I清洁分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分会

2024年9月12日